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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招生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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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招生章程
第一条 学校名称: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:10994
注册地址: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236号 邮编:830091
招生办电话:0991-7736225(传真)、7736241、7736105、4518800
E-mail:xgzzsb@163.com网址:www.xjgygz.com
第二条 办学性质:全日制公办专科学校。
第三条 学校的主管上级部门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。
第四条 组织机构: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。常设招生就业办
公室负责按国家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。
第五条 录取规则:
(1)按教育部和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,实行学校负责,招办 监督,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录取。
(2)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,应试外语为英语。
(3)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高考体检要求。
(4)录取方式:
A、按照上线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顺序录取。
B、对于进档考生,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
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,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,仍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
三专业志愿投档,以此类推,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,服从专业调剂的
考生,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,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予以退档
C、德智体全面衡量,择优录取
第六条 收费标准: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。学制三年,英语专业3500元/人
年,民语言考生预科期间2900元/人年,其它专业学费3300元/人年;住宿费:600元
/人年,预收教材费:400元/人年(多退少补)。另马来西亚联合办学的学生:国内
学习期间5000元/人年、国外学习期间20000元/人年
第七条 奖、助、贷措施:
1、每年有0.4%的学生获4000元/人的国家奖学金
2、每年有18%的学生获300—1500元/人的优秀学生奖学金
3、每年有25%的学生获800—1500元/人的国家、深圳、自治区及学校设立的助学金或
特困补助。另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,资助特困生
4、评选3%的优秀毕业生,优先推荐就业岗位
第八条 合格毕业生,颁发教育部监制、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,并网
上注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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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备注:高校招生简章及章程仅供参考,如与学校公布的不一致的,请以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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